可隨意於網站中使用的,這252個符號!

作者 炮爺 - 發布 2009-11-10 14:18 - 更新 2010-02-22 00:14 - 閱讀 613 人次 (參考值)

我們常常會在網站中發現許多好看的符號,但是其實被認可於網頁中使用的只有252個而已,其中包括一些引號、括號、大於小於及拉丁字。而常常看見的繼續閱讀符號「»」也是其中之一。

結合了天時地利人和,你可以將它用於美化標題或是當成網頁元素,CSS與素材為主,符號為輔。想知道更多的符號與網頁專用代碼嗎?趕緊看下去就對了。

 

將要介紹的這個網站,網頁符號標準是採用HTML 4 與 XHTML 1.0。但就HTML 5與HTNL 4之間的可用符號差別而言,其實沒有什麼改變,依舊是252個(沒聽說有新的)。

如果你的網站有去做過W3C網頁標準檢測,你可能會注意到,在網頁代碼中「&」和「&」的意義是不相同的,為了避免代碼衝突,必須將原始碼中的「&」轉換為「&」。(不用擔心符號的代碼去哪找,此網站中都會標注)

 

標準是為了大家方便

 

究竟什麼才算是「網頁標準的一環」,符號亂用會如何?星星、音樂符號都很好看啊,為什麼要弄出符合標準的符號?不符合的原因?

這就必須從編碼和字體來說明了,為了避免增加編碼時的莫名成份,一些不經常使用的符號其實是不一定會被所有編碼顯示的(個人解釋版)。而字體的開發也無法因為小眾需求而去弄出各種版本的星星、音樂符號,所以許多特別符號無法被某某字體給識別時,就會顯示成問號和白板。

如果你想做出一個給全世界看起來都一樣的網頁,你使用符號時就必須謹慎了,以下範例是你可以使用,並且這樣用的符號。

 

「我♥大咪咪,喵!」

「我對你的忠誠∞期」

「請認明,人間炮灰®」

 

可以使用的例子凡不勝舉,但是得注意了,這也只是好看用的,或許有助於提昇個人風格和用戶體驗,但是符號用的再多也無法被搜尋引擎給優化和找到。

 

頁面名稱:XHTML Character Entity Reference

頁面連結:http://www.digitalmediaminute.com/reference/entity/

 

小結

 

適當的使用是加分,過度的使用則反之。如果你要將符號用於文章中,這可能會是一種特色,但如果你整篇文章都用符號... 那會是垃圾Orz...

愛美的人自然懂得如何善用它們,工具存在於天地之間,耳聰目明者自有其發揚光大之法,「善用」為成功之路的必殺技。

共勉之...

《 6 個回應 》

  1. 佶也 說 ..

    有標準
    好辦事
    ^_^

    [回應]

  2. 炮爺 說 ..

    沒錯,有了標準才好辦事^-^

    [回應]

  3. 雪特爺 說 ..

    您好,雪特是第一次來您的部落格
    但是雪特不小心發現您似乎打錯了字
    在第五行的「但就HTML 5與HTNL 4之間更多内容」
    應該是HTML4吧??
    真對不住啊..Orz

    [回應]

    炮爺 說 ..

    雪特爺真是觀察入微..
    這才說明我每個字都是認真鍵下,絕無CTRL+C..

    [回應]

  4. 雪特爺 說 ..

    是啊!
    炮爺所言甚是
    難免忙中有錯
    而雪特還白目的抓錯字
    QQ

    [回應]

    炮爺 說 ..

    呵呵,不會,感謝幫忙糾錯

    [回應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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